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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办〔2018〕35号)精神,结合我市人防系统实际,现将全市人防系统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通过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及其前后。 四、组织机构 成都市人防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潘祖龙担任组长,巡视员林兵担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各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开展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 五、活动主要内容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于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各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的宣传队伍,利用人防工事口部,采取设立宣传点、悬挂标语、开展安全趣味活动、展览展示、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应急救援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要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观看相关宣传片和教育片,向广大干部职工及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与个人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唱响“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旋律,为推动我市人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通过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市人防办将适时进行重点单位的督查。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9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人防工作的消防、防汛特点,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此次活动要使广大职工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应急方案,提高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通过演练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五)积极组织并参加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社区宣传周”等活动。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多种活动: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在单位内部大力开展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启发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珍爱生命、遵章守纪、远离事故、享受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养,推动人防系统安全文化建设。 六、活动要求 1、各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要按市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活动计划。思路要创新,形式要新颖,效果要实在。 2、各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总结。 3、各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有关动态信息,每周五(6月8日、15日、22日、29日)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照片及附表1)。“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市办工程管理处。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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