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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总体部署,以“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为工作主线,突出“法律服务促发展·法治文化润民心”工作主题,大力实施法律服务城乡共享等六大行动,为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大力实施法律服务城乡共享行动,促发展惠民生成效显著 一是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设立了政协委员法律服务室,在高新区法院设立了全省首家律师工作室,大力推进区(市)县标准化法律服务大厅建设,在司法所推行“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构建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得到了省委、市委的充分肯定;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做法,填补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的空白,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1-10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2件,咨询4.1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944.1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国十佳法律援助机构候选单位。 二是提升法律服务惠民为民功能。《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顺利通过市人大三审,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六大类援助事项,经济困难标准统一定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扩大了法律援助的惠及面。在全国率先将农村产权维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启动了“我为党旗添光彩·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开通了“法律援助直通车”,开展了“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温江区等地率先在全省构建起“半小时服务圈”,实现了“就近受理、全域服务”。制定了《成都市律师事务所综合等级评定办法》,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发展专项整顿活动,召开了“西部发展和现代投融资法律服务论坛”、“ 蓉台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完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证“五项禁止”规定。开展了司法鉴定执法大检查,加大了司法鉴定向区(市)县延伸力度。顺利完成了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法律服务在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满意度测评中居第一。 三是开展法律服务促发展主题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了服务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法律顾问组、法律服务专家团和志愿者队伍,为全市重点工作提供专项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千名律师联千企”等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建立“法律健康档案”,承办了恒通铝业股权纠纷、曾汗林涉嫌合同诈骗等影响较大的案件。温江、新都、双流、郫县等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参与当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1-10月,代理民商事案件2.3万余件,刑事案件1.2万余件,担任法律顾问近1.8万家;办理民事公证13.8万件,经济公证20.6万件,涉外公证5万余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实施鉴定案件2115件,采信率达到98%,鉴定人出庭质证率100%。 二、大力实施法治城市共创建行动,法治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高标准谋划和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大局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实践,草拟了《法治成都建设暨“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法治成都建设和“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建成法治广场、法治绿道、法治文化校园等10余处,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融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五五”普法顺利通过验收,成都市连续5次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的获奖数量在全国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一。 二是牵头制定和实施《社会规范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成立了推进城乡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动员会,对五大纲要中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量化考核,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建立了《社会规范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推进社会规范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了社会规范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了工作开展。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制定了《成都市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指导各部门推进法治城市创建。组建法治成都讲师团,围绕户籍改革、生产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等开展了“送法进家门”系列活动,在市委党校开办了9期“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中法律问题”专题研讨班,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了8期“土地制度中的法律实务研究”专题培训会,编印发放《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制培训读本》1.6万余册,对全市换届后3200余名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1.5万余名“两委”干部开展专题法制培训,建立了覆盖面广和知晓率高的法治公益短信手机平台,实施“关爱青少年”和农民工法制夜校宣传教育行动,开展声势浩大的“醉驾入刑”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三、大力实施化矛盾促和谐行动,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一体两翼”组织体系。在新型社区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和院落(楼盘)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指导区(市)县建立健全了直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苏宁电器、人寿保险等大型卖场建立了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一体两翼、四级组织、五级网络”组织网络体系,将人民调解延伸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全域覆盖。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四级联调机制,联合市中院出台《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与检察院、环保、房管等部门建立纠纷处置衔接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新聘任了60名特邀人民调解员,规范了以奖代补、等级评定、定期培训考核等工作机制,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升人民调解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四川电视二台播出了《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专题节目,在《成都日报》开辟了专栏,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金牛区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三所”联调机制,双流县等地建立流动调解“ 三是有效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处置了金牛区逸景小区、三圣乡强制拆迁等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矛盾纠纷6起。组织开展“攻坚克难活动”、“两节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和“春耕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化解各类纠纷8352件。1-10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预防和排查纠纷22412件,调解成功2133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741次、非正常上访5474起,制止群体性械斗74件,全市“四无村(社区)”创建率达38%。 四、大力实施特殊人群共管理行动,有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探索社区服刑罪犯管理新模式。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和网络体系,积极推广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控,加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试行社区矫正官制度。双流县司法局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培训学习,重点研究了“禁止令”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累计建立了12742名特殊人群实名制个人档案信息资料。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危险性评估,进一步健全监狱、劳教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无缝衔接机制,逐步探索建立其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建立健全了公益劳动、教育培训、就业保障等各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基地45个,为883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和生活问题。 此外,我局还大力实施了标准化信息化攻坚和建党90周年献礼行动,积极有序推进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尽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扩大开放、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稀缺,不能完全满足基层群众对便捷、高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需求。二是人民调解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特殊人群管理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大的突破。三是法制宣传的针对性、群众参与性不高,市民整体法律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需要更加深层次、创新性地推动“六五”普法和法治成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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