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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关于调整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患精神病被评为五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www.chengdu.gov.cn 发布日期:2023-02-07 责任单位:郫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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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郫退役军人〔2023〕2号
签发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1-30
生效时间:
2023-01-30
http://gk.chengdu.gov.cn/uploadfiles/07190276020201/2023020715445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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