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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攻坚年”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重点抓好思想引领、服务大局、治理能力、风险防范、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工作,为奋力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高质量推进引领作用发挥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宣传报道“庆祝建党100周年”,投放“庆祝建党100周年,各族人民心向党”主题短视频,举办全市民族宗教界与党同心同向同行100周年座谈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活动,组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持续开展“讲好民族团结成都故事”主题活动,依托锦江区汇泉路社区,打造全省首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成都市第三中学、回民小学开展四川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推进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持续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举办首届“成渝伊斯兰教中国化论坛”,编印完成《爱国爱教成都故事汇编》。 3.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宗教思想文化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佛教讲经交流、道教玄门讲经、伊斯兰教讲新“卧尔兹”、天主教和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推动思想建设成果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 二、围绕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人文生态场景建设 4.加强民族人文场景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创建全过程,开展社区中华文化、天府文化学习培训项目,加强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营造各民族嵌入式社区人文场景,培育打造3—5个新品牌项目,努力营造“和谐包容”的城市人文环境。 5.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场景建设。开展宗教文化展示、体验、传承、互鉴、服务五大体系建设,强化宗教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全面建成5个全市性宗教团体文化陈列馆,打造10个展示性、体验性重点文化品牌项目,重点推进文殊院空林博物馆、青城山道教博物馆建设,开展成德眉资佛教摩崖造像文化展示项目,积极营造体现中国化方向,具有蜀风雅韵的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场景,努力将一批宗教活动场所建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天府文化的传承之地。 6.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生态场景建设。紧扣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厨卫改造、垃圾分类、环境整治以及公共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推进文明敬香和合理放生,将巴蜀园林风尚融入宗教活动场所景观建设,打造10个本土特有花木生态场景项目,努力将宗教活动场所建成生态文明的展示窗口。 7.服务大运会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大运会宗教中心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大运会清真食品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成渝两地民族宗教合作交流,推进成德眉资民族宗教工作同城化发展,签署《成德眉资民族宗教工作同城化发展合作协议》,构建同城化工作机制。 三、突出问题导向,高质量推进治理能力提升 8.巩固深化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和新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依法管理长效机制。 9.加强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广泛宣传解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全面开展“八五”普法等系列活动。学习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对民族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做好财务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推广使用。推进民族宗教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民族宗教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及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 10.提升民族宗教治理能力水平。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方法,开展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和新时代社区民族工作2个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城乡基层民族宗教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建立宗教工作基层联络员运行机制,夯实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基础。 11.依法推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工作。深化佛道教商业化治理成果,继续推进骨灰存放设施专项治理,持续巩固“两乱”治理成效。坚决防范伊斯兰教宗教极端思想侵害,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天主教民主办教,正确处理好爱国会与教区的关系。巩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果,规范临时活动地点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推进平安成都建设 12.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春运期间实施“双暂停”措施,严防宗教活动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强化关心关爱,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风险研判、监测预警与危机化解机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开展省委疫情防控巡视迎检工作,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做好常态化防疫工作。 13.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食品、消防、房屋建筑、大型活动等方面安全工作,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建筑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防系统建设五年规划。 14.持续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强化政治安全意识,筑牢民族反分裂坚实防线,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配合相关部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坚决依法处置校园传教活动。 1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涉及民族宗教因素舆情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排查,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机制,防止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重视互联网涉民族宗教工作,充分发挥网络舆情监测协调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 五、加强党的领导,高质量推进自身建设 16.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学习研究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抓落实的能力。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规范和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实施民族宗教系统智能化建设。 17.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定期举办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扎实推进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引导他们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践行者、公园城市的助力者、遵纪守法的表率者、和谐稳定的担当者,努力建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18.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宗教团体“三定方案”落地落实,探索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筹备开展老君山道观方丈升座工作,做好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以及成都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换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