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收藏 分享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市财政局汇总,2021年成都市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49.72万元,比预算数减少9,16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8,101.7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9,164.1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经费1.21万元,减少2,898.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87.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29.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7.88万元),减少4,857.5万元;公务接待费512.76万元,减少1,407.81万元。 2021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