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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住建通〔2022〕42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局委托市绿色建筑监督服务站组织开展了2022年节能材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随机抽取了14个区(市)县28个在建建筑工程,一是检查了烧结多孔砖(圆孔)等淘汰产品禁用情况;二是组织对部分施工现场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及保温板材的部分主要性能指标按现行有效产品标准进行了抽样检验;三是检查了施工现场新型墙体材料、建筑防水材料、保温板材、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建筑门窗等建材产品标识标注落实情况。 检查的28个在建建筑工程均未发现使用淘汰墙材产品和禁止使用的保温材料,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个别保温材料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详见附件1) 四川铭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鑫万川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燃型复合膨胀聚苯乙烯保温板及什邡迪一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基泡沫保温板的部分性能指标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 (二)个别项目进场建材产品未按要求标注产品标识(详见附件2) 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新型墙材等建筑材料施行标识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8〕16号)要求,部分项目进场建材产品存在无产品标识、标识信息不全、现场标识与上传标识信息不符和未上传标识的情况。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入场把关 1.凡采购(使用)涉及附件1中抽检不合格保温板材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强化对新型墙体材料及保温板材的入场验收、复试、见证检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新型墙材等建筑材料施行标识管理的通知》(成建委〔2018〕16号)进一步强化建材标识管理,对于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全的建材产品不予进场验收,不得将其应用到工程项目中。 (二)加强质量管控 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建材生产(销售)企业,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抓好产品质量,规范完善质量控制资料;对生产、销售的产品按要求标注产品标识,并将产品标识有关信息诚信自主上传至市住建局门户网站(http://cdzj.chengdu.gov.cn)行政服务应用系统或“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建材标识管理系统,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强化监督管理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节能材料入场监管,压实项目责任主体建材入场把关责任,对再次发现类似问题的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信用扣分。 特此通报。
附件: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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