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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房领办发〔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二、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政策。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