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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的背景 本《通告》是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助推实现国家关于“双碳”的目标。 二、《通告》实施的必要性 我市在用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数量虽然占汽车保有量很低,但由于其排放控制技术水平低,所产生的污染较重。此外,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使用时间一般较长,在排放控制技术方面存在先天不足,难以通过维修治理等手段有效降低其污染物排放,其排放超标、冒黑烟等现象也较多。 三、《通告》主要条款说明 (一)关于《通告》第一条的说明。 明确本次我市高污染车限行车辆的种类为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小、微型载客汽车。 (二)关于《通告》第二条的说明。 明确我市对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小、微型载客汽车限行区域与限行时间。 三、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处 解读人:王旭东 联系电话:86406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