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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全市统筹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制度、政策的制定及督促检查和指导; 2.承担城乡社会保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创新实践和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3.承担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 4.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5.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6.承担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和社会保险经办体系内控管理工作; 7.承担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认定工作; 8.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9.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 10.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扩面、征收和待遇拨付工作; 11.参与资产重组、破产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12.指导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在市人社局领导下,我局按照促改革、惠民生、收好官、布好局的思路,稳中求进,统筹发展,通过持续夯实社保经办工作基础、持续提升社保业务经办能力、持续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截至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五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1.常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扩面征缴超额完成。深化 “五险合一”征收,进一步落实社保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促进用人单位按时参保、足额缴费。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载体,结合重点工作和新政策实施,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保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参保群众持续参保缴费积极性。执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降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促进稳定就业和全员参保。通过统筹推进,全市城镇职工五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度扩面目标平均完成率103%,全市城镇职工五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年度预算平均完成率107%。 二是待遇发放按时足额。按照国家政策,圆满完成全市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依据市政府文件,适时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切实履行“保发放”职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三是服务效率持续提升。继续加大社保业务网上经办工作推进力度,全市社保业务网上经办项目突破100项。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保”,互联网技术在全市社保经办领域的应用范围稳步扩大。 四是基金管理不断强化。落实社保基金监管措施,加强市级统筹运行管理,有序开展基金巡查及内控评价。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社保基金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加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预警分析。进一步优化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核查认证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社保稽核工作,全市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2.特色亮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实现全市上线运行。通过健全完善内审制度,优化改进和推广延伸“社保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从制度层面和业务经办层面加强对全市社保业务经办廉政风险的源头控制,构建形成了基金安全的“双保险”。 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市统筹。落实《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市级统筹,21个区(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预算、分级管理、市级调剂。 3.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按照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经办业务培训,有序做好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等经办服务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政策规定落地生根、经办管理及时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通过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关系互转机制,全市城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更高效、顺畅、快捷。 4.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搭建社保经办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持续深化正风肃纪,深入治理“庸懒散浮拖”,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强化窗口作风纪律巡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全局实现2015年党风廉政事故“零发生”。 二、部门概况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收入决算总额16854.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232.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2.4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762.96万元。 2015年,我局支出决算总额16854.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5837.70万元(含财政划拨至社保基金账户的专项资金12000.3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建国前老工人及建国初老干部等社保补贴支出,非我局机构经费开支),医疗卫生126.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2.4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762.96万元。 2015年收入及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划拨至社保基金账户的企业军转干、建国前老工人及建国初老干部等专项资金为12000.36万元,2014年划拨7842.02万元(非我局机构经费开支)。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级经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社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我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7.7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的基本支出3447.49万元;二是委托会计事务所稽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等专项工作经费389.85万元;三是财政划拨至社保基金账户的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军转干、建国前老工人及建国初老干部等社保补贴支出12000.36万元(非我局机构经费开支)。 (二)医疗卫生支出126.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49.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基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19.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3.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1.12%,基本持平。 2015年根据上级部门的考察学习计划,我局参加出境组1次,出境2人,对台湾地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域统筹制度,社保经办服务体系,设施规范化、环境整洁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等进行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9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2.15%。其主要原因是,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十条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及标准,有效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累计206人次,共计支出0.9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主要包括接待人社部、省内外人社系统调研、考察学习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及整合并轨、社保网上大厅的办理流程、社保稽核内控及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街道与社区一站式业务经办和网格化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5.5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2.45%。其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有效减少了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5.5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稽核和扩面征缴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深化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模式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88.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09.87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11.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设备等办公设备;服务类采购金额为98.8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开展社保稽核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实有车辆 1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3台(套)。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6.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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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附表 |
2.四川省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决算公开表 |